贵州某企业使用未检起重设备被处罚

发布时间:2016-12-08 作者:锐贝商学院 浏览量:4112 信息来源:中国安全生产网

中国安全生产网讯 日前,贵州省道真自治县市场监督管理局严格按照“全覆盖、零容忍、严执法、重实效”的要求,在对全县各行业领域使用的起重机械设备进行拉网式的安全隐患大排查时,发现大磏镇大磏村某石材厂存在使用一台未经检验的起重机械的行为,工作人员当即提取了相关证据,并对当事人进行了询问调查。

经查,该企业使用的起重机械是从重庆购进的,最大载重量为5000kg,自安装后在未通过检测检验合格的情况下便投入使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第八十四条第(一)款之规定,决定对其作出责令停止使用未经检验的起重机械,并罚款人民币3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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